2022-11-08

北京大学电子学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


2023年我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要求按《北京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(校本部)》、《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/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(港澳台)》执行,简章及目录查阅网址

https://admission.pku.edu.cn/zsxx/gatzs/index.htm?CSRFT=BS0C-HUSS-41GH-9MFO-MKOE-PJ2U-I8TC-EY9R。

我院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英语水平要求

硕士生、博士生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:

a)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(PKU-GATE)成绩60分及以上(2017年1月-2019年1月参加考试);

b) TOEFL成绩100分及以上(IBT)(2021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);

c) GRE成绩320分及以上(201891日后参加考试);

d) WSK(PETS 5)考试合格(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);

e)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525分及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50分及以上(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);

f)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(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);

g) 雅思成绩(学术类)6.5分及以上(2021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);

h) 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(导师第一作者)在报考学科、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或会议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(2016年9月1日后发表);

i)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获得学位,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(2016年9月1日以后取得学位证书)。

二、报名材料寄送要求

寄(送)达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:2023年1月5日前寄(送)达。

寄送材料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120,请使用EMS快递寄送。

收件人:丁老师

电话:010-62757465

邮编:100871

三、其他事项

教学、住宿安排:昌平新校区。


北京大学电子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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