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3-06

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安全检查的通知

   为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切实做好春季消防安全与实验室安全工作,根据学校保卫部《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》及设备部《关于开展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学院2025年春季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1. 消防安全检查范围:学院办公区域、实验室、资料室、会议室及门外消防通道等所有区域。

2. 实验室安全检查范围:学院所有实验室、试剂库、放射源库。

二、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

三、工作安排

   (一)自查整改(3月6日至3月9日)

全院各所/中心由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牵头,按照“全覆盖、零盲区”的总体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工作,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。同时,各实验室负责人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,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,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。对能够整改的火灾隐患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,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,并制定防范措施,明确责任人,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。

(二)学院检查(3月10日至3月23日)

学院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重要部位、关键环节等进行抽查,同时对实验室进行检查。

(三)学校检查(3月10日至4月11日)

学校将成立专项检查组,在各单位自查和学院检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单位、重要部位、关键环节等进行抽查,实验室的检查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组织安排。设备部暂定3月28日-3月30日对新校区200号校园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。

(四)安全隐患整改和复查(4月7日至4月25日)

在各单位自查、学院检查和学校检查的基础上,学校梳理各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,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,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。

北京大学电子学院

2025年3月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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